国企改革从“设计”迈向“施工”

最新统计显示,2016年102户央企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2326.7亿元,上缴税费总额2.1万亿元,盈利企业达96家,总体运营超出预期。一年多来,国企改革“四梁八柱”拔地而起,从“设计”加速迈向“施工”。

2016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先后出台了7个专项配套文件,国务院国资委还会同有关部门出台36个配套文件。“1+N”文件体系及相关细则,共同形成国企改革的设计图、施工图。

“十项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多家央企启动市场化选聘管理层,10家企业试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在全国展开,港中旅集团与国旅集团等5对10户大型央企重组整合。

2016年,102家中央企业累计减少法人2730户,93家企业法人总户数下降。一年中,中央企业化解钢铁过剩产能1019万吨,分流安置职工33126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3497万吨,分流安置职工41945人;完成398户“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的处置和治理工作,安置富余人员11万人。

目前,中央企业的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已超过92%,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到68%,建设规范董事会的中央企业达到85家。

信息来源:中国石化报
2017-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