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整改措施 保障厂区安全

图为3月25日,胜利炼油厂南生产区门前,经保人员制止电动车进入厂区,引导停放厂外安全区域。

(文/图 孙建 王敬华)


齐鲁石化公司严格落实国资委安全生产督导组提出的电动车管理问题,立行立改,3月21日下发通知要求,自3月25日起,除采样、经保巡逻、机关公务用电动车外,其他所有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厂区;生产厂区电动车在3月25日前一律清理出厂;停放在生产厂区外的电动车要统一停放在指定区域。连日来,公司各单位主动作为,落实禁止电动车入厂相关工作。


信息来源: 
202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