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环保部按行业制订并公布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分批分步骤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内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齐鲁石化已于2017年6月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并成为淄博市首家取得火力发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齐鲁石化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石化工业排污许可证,否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将禁止排污。
涉及的生产单位:炼油厂、二化、橡胶厂、烯烃厂、塑料厂、氯碱厂、供排水厂、储运厂。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石化行业排污许可取证工作,多次强调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按期取证。
为按期完成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公司相关部门精心筹备取证工作。
1.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组织相关知识培训,集中答疑解惑。
2.公司能环处在邀请抚顺研究院石化排污许可专家集中授课的基础上,又分别到各单位现场指导工作。
3.举办石化排污许可证培训班,集中办公,统一组织相关申报数据的填报、修改完善。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HJ 853-2017)》,各单位认真组织基础资料的收集与汇总,形成各厂的申报资料清单及明细并规范填入《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中。
1.10月31日前,完成申请表主表的数据收集、审核、试填报工作。
2.11月15日前,完成申报数据的网上填报工作。
3.11月30日前,完成汇总及初步审核工作。
4.12月1日,报市环保局审核。
5.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对接后,12月5日前,提交区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审核。
6.12月11日,完成许可申请前信息公开,并根据市局审核意见完成申报材料的完善及取证工作。
7.12月25日,取得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
证书编号为:91370305723267788H001P
自2018年1月1日起,齐鲁石化将持证生产,按照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工业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2018年7月1日起实施的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等要求运行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及构筑物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可靠运行,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作者: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