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保密优良传统 做好新时期保密工作

  编者按: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安全和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齐鲁石化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宣传党的保密工作历史,弘扬保密工作优良传统,传承对党绝对忠诚的红色基因,现摘编部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保密工作的论述。
  

毛泽东同志论保密工作
  毛泽东作为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对保密工作一向重视。根据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修订出版的6册《毛泽东年谱》记载,毛泽东对于如何做好具体的保密工作,发表过相当多的重要意见和指示。归纳起来,大致包括3个方面。
  第一,在态度上,强调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1938年,毛泽东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的课堂上,专门谈到袭击计划保密的重要性:袭击敌人虽有好的计划,若此一计划被敌人知道了,则不但一钱不值,还有遭受损失的危险。所以袭击计划之严守秘密是最要紧的。1944年,毛泽东提出,应在党内进行关于秘密工作的教育,每个党员及干部,只应知道他们所必须知道的事,不应知道他们所能够知道的事。1950年9月底或10月初,毛泽东在审阅修改中央军委关于重申保密纪律的训令稿时,要求“对全军保密工作加以检查,并规定整理办法”,在一个月内形成专题报告报中央。1950年9月1日,毛泽东就机密电报问题致电陈毅、饶漱石:“在此所谈各问题,你写电报时,为保密计,请用有线电发来,不要用无线电。嗣后凡机密电报,均请注意用有线电,不用无线电。只有非机密者用无线电。党政军均是如此。党政军对下面亦应如此,凡有有线电设备之处,均用有线电,以达保密之目的。在此敌我斗争日益尖锐之时,保密问题值得引起我们极大注意。”
  第二,在方法上,要不断改进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工作水平。1936年,毛泽东写信给国民党军第八十四师师长,约定共同抗日、互相支援,信中明确就保密作出承诺:“在贵军尚未至能取公开行动之时机,敝方愿将双方关系及一切信使往还保守绝对秘密”,还建议“互相建立最机密之通讯联络(交换密码)”。1938年,毛泽东专门就袭击计划的保密方法谈到,“袭击计划不应全部告知部下,只告部下以应知之事或分段告知之”,“对驻地人民及所请向导,均不应使其知道游击队袭击的企图”,“可能时,在出发时先向假方向走一段路然后折返转向袭击目的地前进,这在敌人耳目众多之处可采用之”,“释放俘虏时,要注意保守自己行动的秘密,为达此目的,应把俘虏事先放走,而把没有走的关在一个房子内,使其不能看到游击队退去的方向”。1953年2月1日,毛泽东在签发《中国人民解放军秘密文件保密工作细则》时,特地就保密制度问题作出批示:“党、政保密,同样应颁布法令,建立制度”,并要求交邓小平办理。
  第三,在保密与公开关系上,强调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适时调整具体政策。毛泽东要求,不要片面机械地不分场合强调保密或者公开,要根据具体事项的内容与性质,决定是全面保密、内部传达还是对外公开宣传。关于国统区的城市工作,毛泽东曾提出,“城市工作的方针和一般策略是无法秘密的,是应该向全党传达的。但是在城市与一切敌占区的具体工作计划及具体组织工作,则应完全秘密”。就新中国初期的工资政策问题,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毛泽东一向慎重,认为在当时条件下,“工人福利问题,必须解决,但又必须解决得合乎实际的经济情况,不能太低,但又决不可太高,致陷自己于被动”。根据这一方针,对于工资调整计划,在未公开之前,要求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对外宣布。而在这方面确实是有教训的。毛泽东在1953年的一项指示中专门说过这个问题:“鉴于今年未经中央正式决定,即已将拟于七月一日增加工资的计划普遍传达下去的情况,今后关于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事项,凡尚属拟议,未经正式决定并允许下达者,一律不得下达。”
  关于新闻报道与保密问题,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论。毛泽东的态度则是一贯坚决,除了涉及军事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均应当公开报道。
  一是党的政策要公开报道。毛泽东1948年3月6日曾给刘少奇写信:“任何政策,如果只作简单的说明,而不作系统的说明,即不能动员党与群众,从事正确的实践。”1948年,在与《晋绥日报》编辑人员的谈话中,毛泽东进一步强调:“我们的政策,不光要使领导者知道,干部知道,还要使广大的群众知道。有关政策的问题,一般地都应当在党的报纸上或者刊物上进行宣传。”他还批评了一些错误观点,如“党的政策只要领导人知道就行,不需要让群众知道”,这是不能切实贯彻群众路线的表现,是有些工作不能做好的基本原因之一。
  二是重大灾情要如实报道。1959年,毛泽东就广东大雨问题给胡乔木、吴冷西写信,要求报纸“如实公开报道灾情”,“全国灾情,照样公开报道,唤起人民全力抗争。一点也不要隐瞒”,“工业方面重大事故灾害,也要报道,讲究对策”。
  三是对领导干部和政策中的错误失误要公开揭露。1945年,在七大口头政治报告中,毛泽东要求全党“要把自己领导工作中的缺点向大家公开”,并把这件事提到“扫除官僚主义”的高度。1953年,毛泽东指出:“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
  这方面的一个典型案例,是关于抗美援朝的保密问题。在作出正式决策之前,毛泽东指令“不要向任何方面表示我军有出国的意图”。出兵之际,“为严格保守秘密,渡河部队每日黄昏开始至翌晨四时即停止,五时以前隐蔽完毕并须切实检查”。出兵之初,指示国内报纸广播不要发布任何战争情况,“在目前几个月内,只做不说,不将此事在报纸上作任何公开宣传,仅使党内高级领导干部知道此事,以便在工作布置上有所准备”,“外国通讯社如对志愿军有反映,请注意在四五天内不要登载在《参考消息》上”。但到1951年初,根据情况变化,他适时改变了做法,并指示:“凡军事上有重要发展,例如攻克要地、获得重要战果,及采取释放敌俘等重要步骤,均宜由新华社在不泄露军事机密的条件下随时发表。”期间,中央获悉美军准备撤退的情报,毛泽东在将有关情况第一时间电告前方彭德怀等的同时,明确要求“为了不使部队松气,上述情报不要下达”。
  毛泽东的这些意见、指示本着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实际工作中的保密问题作出了明确的回答,均蕴含着深邃的政治智慧,对于今天的保密工作仍有启发和借鉴。

周恩来同志与保密工作
  中国共产党成立的中央特科,主要是为了负责保卫上海中共中央机关的安全,正好与国民党的调查科针锋相对,于是双方在上海滩展开了一场秘密战线的激烈较量。当时调查科的负责人是徐恩曾,特科的负责人是周恩来。巧合的是这两个不共戴天组织的负责人名字中间都有一个“恩”字。
  中央特科的前身是1927年5月周恩来在武汉领导中共中央军事部后成立的“特务工作处”,也叫特务科,科长顾顺章。下设4个股,保卫股负责中央领导人和机关安全;情报股专搞情报;特务股也叫“打狗队”,镇压叛徒为主;匪运股负责收编江湖武装。汪精卫政变后,特务股由武汉迁往上海,成为中央特科的班底。
  1927年秋,周恩来向中央建议成立中央特科,下设四个科:总务科负责后勤与善后;情报科负责刺探与反谍;行动科又称红队,即红色恐怖队,负责营救同志和清除叛徒;电讯科负责各种联络和培训无线电专业人员。情报科人才济济,有陈赓、李克农、钱壮飞、胡底、潘汉年等。而电讯科更使得红军在战场上成为千里眼和顺风耳。1928年11月14日,由向忠发、周恩来、顾顺章组成特别委员会,以加强对中央特科的领导。
  1931年顾顺章叛变后,中央特科大改组,原来人马撤往苏区。新特科由陈云、康生和潘汉年负责,其中陈云负总责,兼总务科长。康生为副手,兼行动科长。潘汉年为情报科长。
  中央特科成立不到两年,就在上海租界巡捕房、上海市政府公安局、上海淞沪警备司令部、南京各国驻华使馆,以及通讯社、地方法院和其他国民党政军机关安插了红色特工或眼线,其中比较出名的是成功策反了中统的要员杨登瀛,清除叛徒何家兴,清除叛徒白鑫。
  也许有人会问,周恩来是中国共产党众所周知的领导人,也是红色特工的最高司令。上世纪三十年代他长期在上海领导秘密工作,处境非常凶险。当时被捕人很多,叛徒很多,认识他的人更多,为何他一直安然无恙?因为周恩来有从事地下工作的不少“绝招”。
  首先看“住”。他经常变换住所,最长不过一个月,往往只住半个月。因为从邻居注意到消息传开起码要几周的时间,两周换个住所就最安全。而且,每换一个地方,周恩来就改一次名字,从不疏忽。尤其是知道周恩来住所的人员严格控制,从不超过两三人。
  再看其“行”。由于社会上认识周恩来的人太多,所以他把外出的时间严格控制在清晨5点至7点和晚上7点以后,其余时间如无紧急情况决不外出。此外,周恩来异常细心。他对上海的街道布局、交通走向和人流状况都事先进行过仔细研究。外出时尽量不走主要交通要道,从不搭乘公共交通,只走弄堂小巷,而且从不到公共场所。
  再看其“貌”。见过周恩来的人往往会过目不忘,因此他外出时必经过仔细化装。他通常以商人的面貌出现,尤其又留起了大胡子,使熟人很难辨认,因此党内很多人又称其为“胡公”。旁人听了以为他姓胡,不知是指其貌。
  正因为这些众多心细所构成的“绝招”,使得对手们怎么也找不到他的踪迹。
  邓颖超曾经在1982年撰写纪念周恩来的文章《一个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的共产党员》。文中提到,夫妻二人常常相互提醒:一定要在任何情况下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在他们看来,“党的纪律对于每一个党员来说都绝无例外”。
  我国当年爆炸第一颗原子弹时,为了绝对保守原子弹试验的秘密,周恩来规定了严格的保密纪律。他要求,试验的有关情况,只准参加试验的人员知道,不能告诉其他同志,包括自己的家属和亲友,不要一高兴就说出去。他特意指出:“邓颖超同志是老党员、中央委员,不该说的我不向她说。”周恩来身体力行的榜样行为,使大家深受教育,有效地保证了这一过程中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周恩来不仅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而且严格遵守其他纪律。周恩来长期主管外交工作,他为外交人员制定了“站稳立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守纪律”的十六字守则。他常常教导外交干部:外交工作一切有关政策的问题必须做到事先请示、事后报告,丝毫不能允许自由主义存在;事关涉外大事不允许先斩后奏,更不允许斩而不奏和“心血来潮,忘乎所以”。在这一方面,周恩来给外交人员作出了表率。在国外参加会议或者出访期间,每天不论多晚,他都要向中央或请示或报告。在遇到重大问题时,总是先行请示中央,在中央答复后再按照中央的要求执行,绝不会自行其是。
  周恩来曾经手书一份“党员守则”,对自己提出几项要求,如不送礼、不拜寿、不迎送,等等。周恩来在国内视察,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较好地体现了“党员守则”的要求,即不准省、市领导人到车站、机场迎接;不准宴请、不准陪餐;两菜一汤,不招待酒水,不吃高级菜;房间内不准摆糖果、水果,茶叶自备;去公共场所,不封园、不闭店、不戒严。这些规定,周恩来始终严格遵守。

邓小平同志的保密二三事
  邓小平是党的第二代领导核心,也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他从早期参加革命,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至新中国成立后,始终对党的保密工作高度重视,并且在长期斗争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保密工作经验。

做好八七会议筹备保障工作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在武汉的汪精卫蠢蠢欲动,最终于7月15日召开“分共”会议,决定同共产党决裂,随即开始大规模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白色恐怖下,大革命时期处于公开状态的党组织被迫转入地下。
  当时,在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担任中央秘书的邓小平(名为“邓希贤”)负责管理党的“文件、交通、机要等事务”,并且“为中央的会议做记录,参与起草文件”。面对穷凶极恶的敌人,他随同中央机关一再转移,从汉口搬到武昌,又从武昌搬回汉口,始终坚持对敌斗争,顽强与敌周旋。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为了党的秘密工作需要,他把自己的名字由“邓希贤”改为“邓小平”。
  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史称“八七会议”),以审查和纠正党在大革命后期的严重错误,研究制定新的路线和政策。为了开好这次重要会议,中央对会议期间的保密工作提早作出周密安排。担任中央秘书的邓小平更是责无旁贷,积极投入会前准备。
  早在8月3日夜,邓小平便在交通员的带领下,秘密进入汉口俄租界三教街41号的一幢西式公寓。这里原本是苏联援华顾问洛卓莫夫的住所,地处俄、英、法三处租界结合部,前临僻静街道,后面通有小巷,位置很是隐蔽。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后,洛卓莫夫被汪精卫驱逐回国,不过,他的夫人洛卓莫娃尚住这里,没有引起敌人的注意。另外,考虑到房子二楼凉台与邻居的凉台相连,便于紧急情况下人员撤离,因此,中央决定把这里作为八七会议的秘密会场。邓小平提早来到这里,开始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当时,确定出席会议的有部分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监察委员,还有中央军委、共青团中央、中央秘书处、湖南、湖北的代表和负责人,以及共产国际驻中国代表。邓小平曾经回忆:“为保证会议绝对安全,会议代表有二十多人,分三天三批由党内交通员带进去的。办事情的少数人去得最早,走得最晚,中央负责人最后进,最早走。八七会议会址与餐厅相隔,两处均有后门相通,会议代表全部从后门进入。”
  会期正值8月,武汉酷热难耐。但为了保密起见,大家把门窗关得严严实实,屋里闷得像蒸笼。邓小平和陆续到达的参会人员都挤在楼上,耐心等待会议的召开。困了,他们就在地板上休息一下;饿了,便喝点开水、吃些干粮,始终保持高度警惕。邓小平后来说:“八七会议是武汉最热的时候,开会的当时甚至连门也不能开,进去了就不能出来。”“我是第一批……是一个晚上带着行李进去的,我们进去就睡地铺。”
  在极端险恶的环境下,八七会议只开了一天一夜,但作为会议筹备者,邓小平却在会场工作了几个日夜。1980年7月,他再次来到八七会议会址时,不无感慨地说:“我在这里待了六天……我是最后走的,走得最晚。”其间,他不但尽心做好会务工作,而且根据职责分工,精心完成了会议记录任务,如今我们看到的八七会议报告和发言记录手稿,就出自邓小平之手。

在上海中共中央的日子
  1927年底,邓小平被任命为中共中央秘书长。此时中央机关已由武汉转移到上海,他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协助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处理中央日常工作”,包括“管理中央机关的文书、机要、交通、财务、各种会议安排等”,还负责“起草对一些省区的指示等文件”,并继续“为中央的会议作记录”。
  大革命失败后的上海,形势更为严峻。为了安全保密,那时中央机关的办公地点主要分散在四马路(现在的福州路)447号、同孚路(现在的石门一路)柏德里700号等地。在敌人眼皮底下秘密开展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对此,时任中央秘书处处长黄玠然后来回忆:“邓小平是秘书长……因为秘书长要负责处理政治局会议决定的工作,起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责任很大。秘书长知道的事情多,处理的事情多,所以他的工作直接牵涉中央的安危。”
  邓小平有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安排中央会议,其中涉及协调中央机关特别是中央领导同志参会,更为不易。因为在当时的上海,国民党军警宪特利用各种手段抓捕党的同志,破坏党的机关,对此,中央特别强调秘密工作制度和纪律,尤其对中央机关办公和活动地址、中央领导同志住址等都作了严格的保密规定。比如,要求中央领导同志必须不断变换住处和姓名,彼此之间也不能知道他人的住处等等。邓小平作为中共中央秘书长,全面掌握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的活动地点及住处,还有秘密接头地点。每次安排会议、组织活动,他都采取周密的保密和防范措施,确保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同志安全。
  在他分管领导下的中央秘书处,也严格做好保密工作。那时,秘书处设有“文书、内政、外交、会计和翻译”五个科,工作头绪繁多且紧要,邓小平组织大家以极其秘密的方式分工开展,如把外送文件藏到鱼肚子里等,一切工作紧张有序,有条不紊地进行。
  为做好中央机关的安全保密工作,邓小平还下了很大功夫去了解上海地理环境。他对照地图,走街串巷,特别是到法租界、公共租界等地熟悉情况,很快便练就成了地地道道的“上海通”。他还按照中央有关“秘密机关群众化”“负责干部职业化”要求,先后经营过杂货铺、古董店,并且打理得井井有条。对此,李维汉回忆:“六大开会期间,我和弼时(任弼时)受命负责留守中央,中央秘书长是邓小平……当时,每天上午九时,我、弼时和小平碰头处理日常事务”,地点就在“隔一条街的一个商店楼上”。李维汉说的这个商店,就是邓小平开的杂货铺,在当时发挥了很好的掩护作用。
  此外,邓小平开展工作、参加活动也很注意化装隐蔽,尤其注意“符合身份的穿戴”。当时在中央机关工作的刘英后来回忆:“第一次认识小平同志是他同周恩来同志到李维汉同志那里谈工作……他们来经常化装,到什么地方就穿什么。到租界穿得讲究,到平民地方穿工人衣服,所以就不容易被坏人发现,不注意,跟群众一样。”邓小平就是在这种“职业身份”掩护下,精心从事党的秘密工作并出色完成了党交给的任务,受到了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的赞许。(来源:公司党委保密办)
  

信息来源: 
202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