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总则
2 组织管理与职责
2.1 公司生产技术部、机械动力部、工程部等业务主管部门是高处作业的专业管理责任主体,负责本业务范围内作业的专业监督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公司安全环保部是高处作业的监管责任主体,负责作业制度执行情况的综合安全监管。
2.2 直属单位安全监督部门是本单位高处作业的监管责任主体,对作业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作业许可开票人、监护人、审批人的安全培训和资格认定。
2.3 直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是本单位高处作业的专业管理责任主体。按照专业分工,负责作业许可全过程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检查施工方案,督促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交底;负责作业工器具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