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到安全,大家都会重视自己不出现违章,不伤害别人,忽略了“不被他人伤害”这个重要的安全环节。
其实有些事故,当事人如果具有“不被他人伤害”的意识,主动辨识风险、防范到位,那么事故的危害一定会降低,甚至会避免。
具有“不被他人伤害”意识的员工,在暴风雨天走入装置生产现场,会考虑到高空坠物等风险,因此会时刻注意装置上方情况,走比较安全的通道。
6月份是“安全生产月”,我们在提高安全意识、重视制度执行的同时,还要提高安全的主观能动性,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既要做到“不伤害别人”也要重视“不被别人伤害”,提前辨识风险,认真做好防范,确保作业百分之百安全。(李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