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齐鲁石化下发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检查的通知,进一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此次检查分各单位自查和公司检查,各单位自查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31日,公司检查时间为2021年1月4日—5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和落实情况,HSSE体系运行、冬季安全生产、泄漏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异常报警分析处置等情况,以及涉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其他重要方面。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及时汇总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按照“立查立改”的要求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管控措施,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管理短板,要完善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齐新中)